什么不能注册为商标?
注册商标主要是要有实际意义和显著性,且没有被注册过,都是可以注册的,但还是有一些限制的,有一些就不能注册使用比如:
1、带有国家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助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和不能使用,当然该国家或政府组织同意,还得不会误导公众。
2、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3、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网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4、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着公众知晓的外园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着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维续有效。
5、缺乏显著性的,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乏显著特征的。
6、还有就是该商标名称已存在或存在近似度过高的。
7、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都是不可以注册使用的,只要避过了这几条,商标成功提交受理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