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注册都是会有驳回的风险的,任何人注册的任何商标都不例外,因为在商标的实质审查期是商标审核员进行人工审核,凭借自己的意识来辨别该商标是否通过,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辨别方式,再加上这些审核员的岗位都是不定时变动的,任何人都无法左右这个商标的成功率。
商标被驳回是可以做驳回复审的,做驳回复审也是有机会注册成功的,但有些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是不能进行申请复审的,主要还是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交给专业人士进行判断。
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申请商标之“实际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一般来说,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还有就是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使用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都是容易被驳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