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需要经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是称的上真正的商标。不过商标注册成功下证后,就可以打印R标使用了,过使用时也不是可以一劳永逸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商标失效,而商标失效与商标撤销都是有可能造成商标失效,都是商标权终止的原因。
商标无效与商标撤销有一定的共同之处,虽然二者的结果相同,但本质上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商标撤销是指由于商标权产生之后的事由使商标权丧失了继续受保护的基础,由商标主管机构作出取消该商标注册的决定。在合理期限内权利人发现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可以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撤销的商标权在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事由通常由不使用商标或者使用商标不规范所致。
商标无效是指因商标权的取得存在瑕疵,由商标主管机构宣告商标权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侵犯到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而是当然的无效、自始的无效、绝对的无效。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商标驳回,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所以,商标不是注册成功之后就大功告成了,是需要进行后续管理的。建议注册商标的企业找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的后续管理或咨询应当注意的情形,可以避免很多问题。